转发:关于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核查情况相关处理的公告
时间:2014-12-8 10:32:29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本站编辑  作者:佚名 【打印】 【关闭】

 

粤建协〔2014〕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核查情况相关处理的通知》(粤建协〔2014〕109号),对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中部分学员“一人持多证”现象作出处理。经核查,予以注销林建芬等28人的证书,合并温志林等140人的证书信息。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注销一览表

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合并一览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注销一览表.pdf 
 附件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合并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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