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通知书
时间:2018-9-14 14:23:25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打印】 【关闭】

粤建安督办函〔2018〕4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今年以来,你市共发生了5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包括在8月份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事故〔8月13日万科金域滨江花园2栋3栋项目、8月17日美的库卡智能制造科技园A区一期项目和8月19日润汉幸福汇广场(一期)项目分别发生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对你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时起至2018年12月5日,为期3个月。挂牌督办期间,你单位应做好有关工作:

 (一)取得明显工作实效。

  1.本地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强化,对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挥了明显作用;

  3.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明显重视,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明显改善,随机抽查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二)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步骤和措施等。

  (三)加强对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应专门组织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分管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应亲自部署、研判、督办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四)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监管;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认真整改。

  (五)每月向我厅书面报告一次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如你局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我厅将根据申请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

  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材料请提交: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2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潘泽军,联系电话:020-8313354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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