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通消防职业培训学院〔2018〕8号 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6-28 14:47:12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本站编辑  作者:佚名 【打印】 【关闭】

 

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汉通消防职业培训学院〔2018〕8号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收取消防安全培训有关问题的函》(粤公函[1999]54号)悉。我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劳动部《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4]100号)文的精神,拟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见附表)。鉴于消防人员培训属技能型培训,所需器具多为一次性消耗的物品,培训成本较高的实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粤办发[1998]1号文)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消防人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自1999年7月15日起,我省各级消防机构在开展消防员培训的同时,可按每人每课时最高不超过4元的标准收取一定的培训费。各市物价部门可在此最高标准内,根据当地的实际和培训计划制定具体执行标准。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各市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省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开展培训,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经校务2018年8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对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工种等级

培训收费标准

鉴定收费标准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2600

240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2800

260

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3600

300

技师

 

 

高级技师

 

 

 

 

 

广东省汉通消防职业培训学院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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