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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认定”照常有效
作者:佚名 时间:2014-12-2 16:37:22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导语: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管理条例还在,所以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一些规定还照样有效,不会影响相关工作。

经济观察网报道 [记者 张斌 余寒]  中国政府网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下称“《决定》”),在取消和下放的58项行政审批项目中,“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为其中一项。

为此,相关人士甚为关注“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是不是已经完全作废。

住建部一位人士表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确实已经在国务院层面取消,具体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进行。该管委会是非常设机构,其秘书处设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11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的一份通知中也写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具体工作,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上述人士说:“我部依照《条例》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不再进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

“因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管理条例还在,所以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一些规定还照样有效,不会影响相关工作。”他说。

国家行政学院院长王满传说:“将来,这些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业资格认定政府可能不管了,但是行业协会一定还是会管,不然怎么来认定这个资格呢。所以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可能会是讨论怎么管理行业协会,也不能把这个权利无限制的下放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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