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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5-4-20 10:48:36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le="padding-top: 10px; padding-bottom: 10px; margin: 0px;">   1.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前的,企业可通过简易程序,按照原标准申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我省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应在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本证书中本机关核准的资质有效期延至2016年12月31日。 

  2.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没有打印有效期或有效期限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不需办理延续,但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直接申请资质换证。

  3.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仅有暂定资质类别的不能再申请证书延续。

  三、关于按《新标准》对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的认定问题

  按照《新标准》要求,企业应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现场管理人员应是申报资质的企业本身人员。技术工人可以是申报资质的企业本身人员,也可以是企业全资或绝对控股(股权≥51%)的劳务企业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各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证机构汇总形成名录,近期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对外公布。我省对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名录的,并可从其门户网站查询证书真实的颁证机构所颁发的人员证书予以认定,作为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依据。

  四、关于做好本次换证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行政许可办事机构建设和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推进网上申报和许可,提高服务效率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通过“三库一平台”信息服务系统统一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全面推行网上电子化申报和网上审批并实现省市联网,形成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一张网”,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打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所有建筑业企业新版资质证书。不同资质许可机关做出许可决定后,各自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一资质许可机关许可的资质打印在同一套资质证书上。系统将自动完成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信息更新备案。资质证书增加二维码标识,公众可通过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新标准》实施和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规定》、《新标准》、《实施意见》和本《通知》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让建筑业企业了解按《新标准》申请资质的要求、程序和内容,特别是要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布本次换证的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开展。

  我厅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指南”栏目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并将适时开展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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