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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东莞市“6·7”较大事故教训 切实采取严厉措施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作者:佚名 时间:2015-6-24 11:14:18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东莞市“6·7”较大事故教训
切实采取严厉措施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15〕1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今年6月7日下午14时,东莞市麻涌镇深粮物流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及码头配套工程项目在进行立筒仓顶盖施工模板支架平台安装时,因模板支架平台突然跌落,致使站在模板支架平台上施工的4名工人随模板支架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造成4人死亡的事故(以下简称东莞市“6·7”较大事故),给死者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巨大的精神伤害,也给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敲响了施工安全生产的警钟。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事故多发和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现场了解情况初步分析认为:东莞市“6·7”较大事故属于一起典型的因管理失控、违规施工、冒险盲干酿成的事故。一是施工总包单位没有严格履行总包管理责任,包而不管,监管不到位;二是施工分包单位没有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重新搭设立筒仓顶盖施工模板支架平台,擅自将原立筒仓墙体滑膜施工时留下的吊挂架作为立筒仓顶盖施工模板支架平台,在他们将该平台向下降低标高的过程中,因工人操作不当,造成平台失稳散脱;三是监理单位发现项目施工分包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后,虽然已发出了停工通知书,但在施工分包单位没有执行监理停工通知的情况下,没有强行制止施工,也没有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从而导致了此次较大事故的发生。
    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管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特别是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存在报批方案与现场实施不一致的“两张皮”现象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还比较严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东莞市“6·7”较大事故教训,按照6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全省下半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管理暨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迅速对本地区、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严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检查不深入、整改问题和隐患不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6月底前,全省要迅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排查的重点是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外排栅、外脚手架等。排查的范围要覆盖到全省所有地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四类突出问题:一是建筑施工企业不落实监管职责,企业对项目检查不到位,上半年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未开展或检查流于形式,现场管理混乱的问题;二是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松懈,施工安全隐患和问题较多的的问题;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经批准的的施工方案施工或没有施工方案就擅自违规施工的问题;四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的问题。上述四类问题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认识未到位、工程项目的相关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不得复工。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或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除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外,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有关媒体上曝光,决不能姑息迁就。东莞市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及统计表格(见附件),于7月3日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我厅将于7月上中旬对部分地区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具体安排另行文通知)。
 
    三、深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巡查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超越本企业的资质范围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挂名而不在岗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曝光,形成打击的威力和严管态势。各地区还要将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与建筑市场监管联动起来,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严重违法甚至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依法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参与评优评先和申请资质升级等,从机制上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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