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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工程质量治
作者:佚名 时间:2016-5-13 8:23:30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及各区住建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治理行动取得成效,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2016 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6〕71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区住建局应按照《通知》的要求,于 4 月至 6 月间对所管辖项目开展一次以上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以及有关法规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主体。各区开展执法检查情况须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告我委(建筑业管理处)。
    二、我委将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等相关部门于 5 月至 6 月间对市管项目进行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并组织对部分区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三、各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所管辖项目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签订《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部签订《法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各区住建局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核查情况纳入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在开展市管项目执法检查前,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核查情况书面报我委(工程质量安全处)。
    四、各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6〕498 号),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工程用砂管理专项执法行动,并按时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报我委(工程质量安全处)。
    五、各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387 号)的要求,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我委将适时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并于今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示范观摩活动。
    六、按照《通知》要求,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我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的综合执法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牵头指导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两场联动”综合执法工作。
    七、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及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建筑业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于2016年7月1日前报我委(建筑业管理处)。
    八、各区住建局要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存在问题和工作亮点,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制订情况、组织实施情况、具体措施、各项检查数据及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突出介绍工作亮点并提供图片、文件汇编、会议等支撑素材)于2016年7月1日前报我委(建筑业管理处)。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联系人:建筑业管理处,郑文栋,电话:83124839;
          工程质量安全处,杜娟,电话:83124449)

 

    附件:粤建质〔2016〕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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