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话:
邮箱:
地址:
020-85270165
hantongb@126.com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7层
行业动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9-10-8 11:15:05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001pt;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32px;">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三)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质量管理等做出全面评价,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验收监督

重要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点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存在不满足使用功能、影响安全使用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其他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可按围护结构节能和机电设备节能分别组织验收。

(二)参加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三)本通知所涉及表格格式文本采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821



1 2

 
Copyright @2011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56880909号
电话:020-85270165    传真:020-8527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