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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州市规范农民建房有了明晰指引
作者:佚名 时间:2013-1-8 11:31:24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精简报建程序 提供高效服务

  有了农民建房“一本通”,农民住房报建不用再往返多趟备材料、跑多个部门。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中将率先试行规范农民建房行为。据悉,广州农民住房报建一站式集中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报建材料和审查内容,体现服务型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态度。农民只需备齐自身最容易取得的7种资料,提交到本辖区内政务窗口便可办理住房报建,30个工作日后即可完成审批,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导(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一本通”原则,本着便民、利民、切实解决农民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理顺宅基地建房的报建程序,提出“出台一个指引,搭建一个平台,指定一个牵头部门,设置一个政务窗口”,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事务实行“集中式管理”,统一收案,集中分案,并联审批,跟踪督办,统一监管,实现农民住宅报建“一个口进,一个口出”,避免农民兄弟为建房往返跑多趟。

  据了解,由于珠三角经济飞速发展,我市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口急增,促使出租房供不应求,本地农民在正常住房需求和利益的双重驱动下,农村地区建房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加以规范和引导。去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要研究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意见。经过一年多来多番基层调研讨论、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形成了《工作指引》,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于今年11月12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工作指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村民新建、原址拆建住宅的用地、规划、建设和产权登记管理。规定由各区(县级市)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并指定一个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日常事务。牵头部门在区(县级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集中收案,受理本辖区内报建申请。

  据介绍,《工作指引》基本报建程序为:村委会首先制定本村宅基地使用方案并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农民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村民小组或经济社根据宅基地使用方案进行审核,村委会公示并审核,镇政府初审,然后,申请人向区(县级市)专门的政务窗口递交资料,由牵头部门将申请材料分送规划、国土、建设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各职能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农民提出建房申请,需提交7种基本资料:一是申请人的户口薄、身份证;二是申请人出具的符合“一户一宅”的保证书;三是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审查意见;四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五是属于原址拆建的,应当提供原状建筑实测图(含四至图);六是村民委员会盖章的公示情况报告;七是设计图。其它资料如属村委拥有的由村委自行提供,如属职能部门拥有的由职能部门自行提供。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工作指引》的贯彻实施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建房政策进村入户、家知户晓。同时,将组织负责农民建房的各级行政人员及农民代表进行培训,全面普及农民规范建房意识,实现农民建房自觉执行规范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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