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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后复工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3-2-20 15:39:01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穗建质[2013]214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后复工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了越秀区“府学西街1.21事故”、荔湾区“康王南路坍塌1.28事故”,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我委已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在全市在建建筑工地开展了地铁隧道开挖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隧道暗挖施工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开挖施工等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春节在即,大多数工人已返乡,大部分施工工地已停工,为进一步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措施到位,现就节后复工工地的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深刻认识节后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春节后是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时期之一,复工期间因新工人工作生疏、老工人状态未恢复、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等管理问题,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充分认识复工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特点,加强精细化管理,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和指导施工、监理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节后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工地的形势稳定。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结合我委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2]1768 号)、《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地下开挖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3]158号)的工作要求,开展节后安全施工大检查,检查内容为:
  (一)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的人员是否已经到位;
  (二)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设备是否在检测合格周期内,是否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和保养;处于停工状态的深基坑工程是否有值班人员在现场管理,安全状态是否可控;
  (三)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四)排栅是否已经检查加固;
  (五)临电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已有效排除,安全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是否已整改;
  (六)进场工人是否持有“平安卡”,上岗前是否对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三、节后复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做法
  (一)全市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所有节后新复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检查记录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留存工地备查。
  (二)各工地项目部将本工地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书面报负责该工程安全监督的监督站并申请开工。
  (三)各安全监督站收到项目部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和复工申请后,监督员应对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复核,对符合开工条件的,监督站应以书面形式批准其开工。
  (四)在企业和工地自查及整改期间,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工地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摸查、跟踪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各区(县级市)建设局于3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上报我委。
  四、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节后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计划,安排足够人力,加强隐患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地复工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二)对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没有到位、开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或未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工地一律严禁批准开工。
  (三)我委将对节后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处理措施。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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