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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期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9-11-21 17:14:13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是地铁建设工人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究竟如何把“绊脚石”转化成前进的“垫脚石”呢?这就需要我们在大力推进我国地铁建设工作上下细功夫、苦功夫、深功夫。

第一,加大地铁建设的施工监管工作力度。一方面,建立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所在区域在建地铁线路施工点进行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实施,防止地陷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成立地质灾害防控小组,各小组由专家对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进行把关。

第二,落实地铁建设前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重视安全的前期管理和过程管理,把安全意识贯彻到整个建设过程中;二是建立房屋、高架桥的评估检测体系,对沿线建设进行全程的检测,一旦发现开裂或是下沉等现象,及时应对且停工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三是增设施工场地的安全逃生通道,使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能及时逃离现场;四是加大地铁建设的投入资金,在保证设备、车辆、运营环境安全前提下,防止成本昂贵或者资金不足导致地铁建设质量出现问题从而引发地陷事故。

第三,营造“避免底线事故,大力发展地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一要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地铁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使工人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且不会为了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二要强化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让在安全隐患出现时工人能及时地有效地进行处理,防止地陷事故的发生;三要鼓励进行地铁修建技术的创新,逐步提高地铁施工的技术,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提高地铁建设的水平。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大力推进我国地铁建设的道路上,需要我们中国人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我们伟大的“中国梦”。■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文/韦耀华

自汽车发明以来,便深受人们的欢迎和喜爱,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但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个重大的隐患——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为提高司机的法律意识,使司机始终对生命保持敬畏之心,在这秋叶初黄的九月,行政办特邀法务部的同事为我们的司机团队开展了一场关于行车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这次培训主要是向司机们普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此也“借花献佛”地向各位阐述一番,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简单而概括的一项规定,既强调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个量刑的前提,也简要说明了三种不同情况的所对应的不同刑罚。

而对于上述规定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的详细说明则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那如果只是导致一人重伤就不用定罪了?当然不是,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关于交通肇事的规定均有提到了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负同等责任,由此可见,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主要或同等责任的,很有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不仅需要进行经济赔偿,还将受到刑罚。在交通事故中还有一种负次要责任的情形,而次要责任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安全行车是司机的一种职责,不仅仅是对自我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用车者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希望各位新老司机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浅谈技术管理在施工中的重要性

□文/林智健

项目技术管理贯穿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后阶段):从内容来看,技术管理内容与项目其他方面管理内容相互衔接、相辅相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顺利实施而服务,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项目技术管理是从技术保证角度实现对工期、成本的有效控制:从前期施工准备阶段的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编制合理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全面的图纸会审等环节,到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编制及实施合理的施工方案、为减少返工和返修损失对施工过程及过程产品而进行动态控制、提出合理的工程变更、进行“四新”项目应用等环节,都是以降低成本、加快进度为中心来进行技术组织管理。没有技术依托的施工组织过程不可想象。特别在施工条件困难、环境差、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工期紧的工程施工中,所选择的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经过经济技术分析、是否进行优化等对其施工进度、工程成本控制更是起关键作用。良好的技术管理能促进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低劣的技术管理将使整个项目管理混乱,严重时引起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失控,最后导致工期、经济方面的损失。因此必须将项目技术管理与项目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其他方面同等重视起来,相互配合协调,才可能实现优化的项目管理过程。

通过严格的技术管理,保证施工过程的正常进行,使施工技术不断进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技术管理,逐步改变施工企业的生产和管理面貌,从而改变施工企业的形象,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对技术管理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

如何看待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文/曾淑莲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管理中经常被忽视,大多数企业关注最多的经常是施工方案和预决算,对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环节比较重视,对资料整理这一块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很多项目在日后产生诉讼时找不到合适依据,进而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本文从技术资料的特点和作用简单谈谈对技术资料的认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作用

在房屋建筑中,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及时、齐全、准确的与工程同步完成,在工程验收以及结算等环节都至关重要。并且还可以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维修、扩建及建筑修复提供重要的依据。工程实际资料是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搜集的各种信息,是真实记载,详实、准确地记录着各施工部位、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内容、材料选用及每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情况。

1、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作用

在施工技术资料中,由于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都必须索取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只要保证两证齐全,就可以有效的防止不合格材料、假冒伪劣产品用于工程。再者,各种标准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可以使检验者能够起到检查监督的作用。

2、可以为质量事故责任分析提供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能够正式地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个部位的施工及验收做详细记录,这些都为质量责任施工的责任分析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3、为竣工决算提供依据

由于施工技术资料是整个施工过程的真实记载,资料中的变更签证及竣工图都为工程的竣工决算提供了依据。

二、施工技术资料的特点

施工技术资料是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事物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等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技术资料的整理,需要每一个资料整理者进行认真的搜集、整理和装订成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管理具有动态性,不管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文件,还是施工过程中各参建主体方共同签字盖章形成的各种文件,都需要及时整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装订成册,就是最后一项工作了。所以说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具备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等特点:

1、首先是与工程同步

因为技术资料是整个工程的真实反映,所以就要求资料必须及时地进行搜集整理,这就要求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

进行及时交底是每个工种在施工前必须完成的工作,为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人的人身安全提供保证;及时地整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为质量控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所以要求技术资料要及时地进行,不可拖泥带水。

2、再者是准确性

准确性是技术资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它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正确划分分部分项单位工程,按统一标准进行划分检验批次、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表格填写要规范化、标准化;(2)正确应用混凝土强度评定中的统计法和非统计法。

3、主要是真实性

在整理技术资料中严禁闭门造车、不切合实际,不真实的资料它是不能反映工程的真实情况,材料商要严格遵守建筑材料报样制度,所用材料不能以次充好,材料试验必须现场进行取样,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认真执行签章制度,对需要签章的资料该谁签谁就签,不得随便代替。

4、最后是全面性和完整性

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技术资料,才能真正反映出工程的面貌,不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就不能系统、全面地代表工程的质量状况。

全面性和完整性主要表现在:及时完整的搜集工程归档资料,准确整理各种材料试验、验收记录等资料,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装订成册。

三、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由于单位工程中分项、子分部、种类划分繁多、在施工过程中资料又具有动态性,所以在项目开工前期,资料管理人员首先要准备的以下工作:

1、了解工程概况、施工范围、分部(子分部)类型,建立工程施工文件管理体系: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

2. 监理文件(B类)

3. 施工文件(C类)

3.1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记录文件(C1类)

3.2分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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